(一)若涉及走私普通货物、物品偷逃应缴税额60万,犯罪嫌疑人应考虑自首,主动向司法机关交代自己的罪行,争取从轻处罚。
(二)积极立功,如提供其他犯罪线索,协助司法机关侦破其他案件,以此获得从轻处理的机会。
(三)如实坦白自己的犯罪行为,配合司法机关调查。
(四)尽力积极补缴税款,退还违法所得,展现悔罪态度。
(五)若属于从犯,可向法院说明情况,争取从轻、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五十三条第一款规定,走私本法第一百五十一条、第一百五十二条、第三百四十七条规定以外的货物、物品的,根据情节轻重,分别依照下列规定处罚:(二)走私货物、物品偷逃应缴税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偷逃应缴税额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对于从犯,应当从轻、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