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若明确是婚前一方已全额付款买房并取得房产证,无需特殊操作,房产在离婚时自然归该方个人所有。
(二)若婚前一方付首付,婚后用共同财产还贷且不动产登记在首付款支付方名下,两人商定好房产分配方案后,要拟好书面协议并留存。
(三)若双方无法达成分配协议,可走法律途径,向法院起诉,由法院来判决不动产归属。同时注意保留好婚后共同还贷的相关证据,以便后续争取应有的补偿。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七十八条规定,夫妻一方婚前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离婚时该不动产由双方协议处理。依前款规定不能达成协议的,人民法院可以判决该不动产归登记一方,尚未归还的贷款为不动产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离婚时应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的原则,由不动产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