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1)连带共同保证中,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后,对于向债务人不能追偿的部分,若有内部约定比例,各连带保证人按约定比例分担;没有约定则平均分担。这明确了保证人之间分担责任的规则,保障了公平性。
(2)若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时未通知其他保证人,导致其他保证人不能预先行使追偿权,该保证人就这部分不能向其他保证人追偿。此规定促使保证人在承担责任时履行通知义务,维护其他保证人的权益。
(3)承担全部或部分保证责任的保证人,有权就超出自己应承担份额的部分,向其他连带共同保证人追偿,以此保障自身合法权益。
提醒:连带共同保证中,保证人承担责任后追偿要注意按内部约定或法定比例进行,承担责任时及时通知其他保证人,避免因未通知丧失部分追偿权,案情不同解决方案有别,建议咨询进一步分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