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若会计挪用公款用于非法活动,鉴于数额达22万,可能面临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的刑罚,需积极配合调查,主动交代资金去向和用途,争取从轻处理。
(二)若用于营利活动或超过三个月未还,同样因数额较大,一般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应尽快归还挪用的公款,以减轻量刑情节。
(三)无论哪种情况,都要如实供述自己的行为,积极配合司法机关工作,争取宽大处理。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八十四条规定,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进行非法活动的,或者挪用公款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的,或者挪用公款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未还的,是挪用公款罪,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挪用公款数额巨大不退还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