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明确起算点:刑事拘留起算时间是从被拘留那一刻开始算,以公安机关出示的拘留证上记载的具体时间为准。
(二)了解拘留期限:普通情况拘留期限不超十四日,特殊情况能延长一至三日;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延长到三十日。
(三)掌握计算方法:计算拘留期限时要把拘留当日算进去,截止日期按到期月的对应日来算,若当月没有对应日,就以该月最后一日为截止日。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九十一条规定,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在特殊情况下,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一日至四日。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至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