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在起诉离婚时,先收集债务相关证据,如借条、转账记录、消费凭证等,以此判断债务是个人债务还是夫妻共同债务。若一方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负债,保留相关证据证明该债务未用于家庭生活,此债务通常为个人债务,由负债方承担。
(二)若是共同签名或事后一方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的债务,或是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双方可先协商共同偿还方式。若共同财产足够清偿,用共同财产偿还;若不足或财产归各自所有,双方协商清偿方案。
(三)若双方就债务偿还协商不成,可向法院起诉,由法院判决债务的偿还方式。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规定,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