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执行异议之诉案件诉讼费一般由败诉方承担。若部分胜诉、部分败诉,法院按案件具体情况确定当事人各自负担数额。
(二)共同诉讼当事人败诉,法院依据对诉讼标的的利害关系,决定当事人各自负担的诉讼费用数额。
(三)经法院调解达成协议的案件和离婚案件,诉讼费用先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由法院决定。
(四)当事人交纳诉讼费用有困难,可向法院申请缓交、减交或免交。
法律依据:
《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第二十九条规定,诉讼费用由败诉方负担,胜诉方自愿承担的除外。部分胜诉、部分败诉的,人民法院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决定当事人各自负担的诉讼费用数额。共同诉讼当事人败诉的,人民法院根据其对诉讼标的的利害关系,决定当事人各自负担的诉讼费用数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