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论:
离婚案件在满足特定条件时可缺席判决,被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或未经许可中途退庭、下落不明经公告送达传票后仍未到庭,法院可依法缺席判决;原告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按撤诉处理。
法律解析:
依据相关法律规定,离婚案件中,有诉讼代理人时本人原则上应出庭,不能表达意思的除外,特殊情况无法出庭需提交书面意见。被告出现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或是下落不明经公告送达传票仍未到庭等情况,法院可进行缺席判决。而原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按撤诉处理。由于离婚涉及人身关系,法院对缺席判决持谨慎态度,会综合审查证据来保障当事人合法权益。如果您在离婚案件中遇到类似情况,对缺席判决等法律问题存在疑问,可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以更好地维护自身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