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在法定期限内提交答辩状,围绕原告离婚诉求表明是否同意及理由,不同意可说明夫妻感情未破裂。
(二)积极准备证据,同意离婚就准备子女抚养等对自己有利的证据;若认为有夫妻共同财产需分割,准备财产来源、购买时间等相关证据。
(三)按时参加庭审,遵守法庭纪律,尊重诉讼程序,清晰诚实地表达意见和诉求。对法律程序不熟悉可聘请律师维护权益。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八条规定,人民法院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五日内将起诉状副本发送被告,被告应当在收到之日起十五日内提出答辩状。答辩状应当记明被告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住所、联系方式;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联系方式。人民法院应当在收到答辩状之日起五日内将答辩状副本发送原告。被告不提出答辩状的,不影响人民法院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