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双方未离婚或未就子女抚养达成协议时,原告可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并主张子女抚养权。在这个过程中,原告要准备能证明自己经济状况良好、生活环境适宜孩子成长的证据,若孩子有一定认知能力,可让孩子表达自己的意愿,以此增加获得抚养权的机会。
(二)已通过协议或判决确定抚养权归属原告,对方拒不交出孩子,原告持生效法律文书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同时,持续收集自身更适合抚养孩子的证据,以便应对可能出现的状况。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规定,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