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若女方在婚姻中因抚育子女、照料老人、协助对方工作等付出较多义务,可在离婚时向对方请求补偿,对方应给予补偿。
(二)若男方存在重婚、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等重大过错导致离婚,女方作为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三)离婚时女方生活困难,有负担能力的对方应给予适当帮助,双方先协议,协议不成由法院判决。
(四)夫妻共同财产原则上均等分割,法院会按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八条规定,夫妻一方因抚育子女、照料老年人、协助另一方工作等负担较多义务的,离婚时有权向另一方请求补偿,另一方应当给予补偿。具体办法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