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查找债务人。通过联系其亲属、朋友、所在单位等途径,了解债务人下落。
(二)申请宣告失踪。若债务人失踪满两年,可向法院申请宣告其为失踪人,由财产代管人从失踪人的财产中支付欠款。
(三)向担保人主张权利。若有担保,可要求担保人承担相应担保责任偿还债务。
(四)依据不安抗辩权起诉。未约定担保,且有证据证明债务人转移财产、逃避债务等,即便债务未到期,也可向法院起诉,请求提前解除合同并要求债务人偿还债务,起诉时要提供欠条等债权凭证及证明借贷关系存在的证据。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十三条规定,财产代管人应当妥善管理失踪人的财产,维护其财产权益。失踪人所欠税款、债务和应付的其他费用,由财产代管人从失踪人的财产中支付。财产代管人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失踪人财产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