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进行约定时要采用书面形式,清晰明确地写明财产归属等内容。
(二)确保双方完全自愿达成协议,不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况。
(三)依法申请公证,按照公证机构的要求提供材料、履行程序。
(四)若之后发现存在可撤销情形,受损害方应及时收集证据,在规定时间内向法院或仲裁机构请求撤销协议。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五条第一款男女双方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的规定。第二款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