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若想加快起诉离婚进程,尽量选择事实清楚、权利义务关系明确、争议不大的情况,争取适用简易程序,这样能在三个月内审结。
(二)第一次起诉离婚对方不同意被法院判不准离后,要积极收集能证明夫妻感情破裂的新证据,等六个月期满后尽快再次起诉,提高判离可能性。
(三)避免出现需要公告送达、评估鉴定等情况,若无法避免,提前做好时间规划。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二条规定,人民法院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经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六个月;还需要延长的,报请上级人民法院批准。第一百六十四条规定,人民法院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审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