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男方在以下情况可要求返还彩礼: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后两种情况以离婚为条件。
(二)判断生活困难以绝对生活困难为标准,即无法维持当地最基本生活水平。
(三)法院认定时会综合结婚时间长短、有无生育子女、彩礼数额与用途等因素。
(四)男方要求返还彩礼,要提供相关证据。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五条规定,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适用前款第二项、第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