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发生大车与轿车相撞事故后,要及时报警并通知保险公司,保留好现场证据,如拍照、记录双方信息等。
(二)对于人身损害赔偿,受害者应积极配合治疗,保留好各类医疗票据、诊断证明等相关材料,以便后续索赔。若致残或死亡,要按照法定程序进行鉴定和处理。
(三)财产损失赔偿方面,受损方要及时对车辆维修费用、物品损失等进行评估和统计,提供相关票据和证明。经营性车辆要提供运营收入等证明停运损失,非经营性车辆要保留替代性交通工具费用的票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规定,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