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协议离婚的步骤
1.签订书面离婚协议,明确财产分割、子女抚养等相关问题。
2.双方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取得《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
3.进入三十天冷静期,期间任何一方反悔,可撤回申请。
4.冷静期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则视为撤回申请。
(二)诉讼离婚的操作
如果不想经历冷静期,可以直接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七条规定,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并发放《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和《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向受理离婚登记申请的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并亲自填写《撤回离婚登记申请书》。经婚姻登记机关核实无误后,发给《撤回离婚登记确认单》,并将离婚协议书等相关材料存档。自离婚冷静期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未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