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若一审有罪判决且量刑,上诉失败二审维持原判,按原判刑执行,在此情况下等待服刑即可。
(二)若一审无罪,因检察院抗诉和被告人上诉导致二审改判有罪,要服从新的有罪判决开始服刑。
(三)一审量刑后上诉,二审遵循上诉不加刑原则(检察院抗诉等除外),无需担心刑罚加重;若二审发现新犯罪事实重新审理,要配合司法机关调查。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七条规定,第二审人民法院审理被告人或者他的法定代理人、辩护人、近亲属上诉的案件,不得加重被告人的刑罚。第二审人民法院发回原审人民法院重新审判的案件,除有新的犯罪事实,人民检察院补充起诉的以外,原审人民法院也不得加重被告人的刑罚。人民检察院提出抗诉或者自诉人提出上诉的,不受前款规定的限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