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签收诉讼文书:在规定时间内签收法院送达的诉讼文书,仔细阅读起诉状和相关证据,清楚原告的诉求和事实理由。
(二)准备答辩状:如实说明自己缺乏偿债能力,收集收入证明、资产负债表等证明自身经济状况的材料,若有有利证据也一并整理提交。
(三)协商和解:尝试与债权人沟通,制定合理还款计划,分期偿还债务,若达成一致可请求原告撤诉。
(四)参加庭审:协商不成时,按时参加庭审,遵守法庭纪律,充分表达意见。若判决后仍无法偿还,名下财产会被强制执行,但会保留必要生活费用和用品。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八条规定,人民法院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五日内将起诉状副本发送被告,被告应当在收到之日起十五日内提出答辩状。答辩状应当记明被告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住所、联系方式;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联系方式。人民法院应当在收到答辩状之日起五日内将答辩状副本发送原告。被告不提出答辩状的,不影响人民法院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