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若不想被认定为重复起诉,起诉时要确保后诉与前诉在当事人、诉讼标的、诉讼请求等方面存在差异,避免后诉请求实质上否定前诉裁判结果。
(二)若已被裁定重复起诉,但有新事实发生,可再次起诉。要明确新事实是原裁判生效后发生的事实。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二百四十七条规定,当事人就已经提起诉讼的事项在诉讼过程中或者裁判生效后再次起诉,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构成重复起诉:
(一)后诉与前诉的当事人相同;
(二)后诉与前诉的诉讼标的相同;
(三)后诉与前诉的诉讼请求相同,或者后诉的诉讼请求实质上否定前诉裁判结果。当事人重复起诉的,裁定不予受理;已经受理的,裁定驳回起诉,但法律、司法解释另有规定的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