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积极配合事故处理流程,协助交警调查,如实提供信息。
(二)确定赔偿范围,涵盖人身损害赔偿与财产损失赔偿。
(三)有保险的及时向保险公司报案,由保险公司在责任限额内按比例赔偿;超出限额部分,自行承担30%。
(四)与对方协商赔偿事宜,达成一致后签订赔偿协议。
(五)若协商不成对方起诉,积极应诉,准备事故责任认定书、医疗费用票据、维修清单等证据维护权益。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一十三条规定,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属于该机动车一方责任的,先由承保机动车强制保险的保险人在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部分,由承保机动车商业保险的保险人按照保险合同的约定予以赔偿;仍然不足或者没有投保机动车商业保险的,由侵权人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