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若想快速离婚且双方能达成一致,可优先选择协议离婚。在签订离婚协议书时,要确保对财产分割、子女抚养等重要事项明确约定,避免后续产生纠纷。申请离婚登记后,牢记冷静期和申请发给离婚证的时间节点,在冷静期届满后30天内及时共同申请。
(二)若双方无法达成一致,只能选择诉讼离婚。要提前准备好充分的证据,如证明夫妻感情破裂的证据等,以提高第一次起诉就判离的可能性。同时,了解案件适用的程序,简易程序相对较快,若符合条件可争取适用。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七条规定,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并向当事人发放《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和《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向受理离婚登记申请的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并亲自填写《撤回离婚登记申请书》。经婚姻登记机关核实无误后,发给《撤回离婚登记确认单》,并将《离婚登记申请书》《离婚协议书》等离婚登记材料存档。自离婚冷静期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未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