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争取抚养权时,避免私自藏孩子这种不当行为,要依据法律规定的有利条件争取。
(二)对于不满两周岁子女,一般随母亲生活,若有特殊情况,需根据实际说明。
(三)已满两周岁子女,要证明自己抚养更有利,可提供稳定收入证明、良好居住环境、孩子长期随自己生活的证据等。
(四)孩子已满八周岁,应尊重其意愿,让孩子表达想跟自己生活的想法。
(五)可举证对方不利于抚养孩子的情形,如不良嗜好、严重疾病等。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第三款规定,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