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签完责任认定书通常难以反悔,签字一般代表认可其内容。
(二)若对认定书有异议,可在收到之日起规定期限内,向上一级交警部门提书面复核申请,要阐明理由及证据。
(三)若能证明认定书存在事实不清、证据不足、适用法律错误、责任划分不公正或调查及认定程序违法等问题,上一级交警部门审查后可能责令原办案单位重新调查、认定。
(四)若无充分正当理由,反悔成功几率不大。
法律依据: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七十一条规定,当事人对道路交通事故认定或者出具道路交通事故证明有异议的,可以自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或者道路交通事故证明送达之日起三日内提出书面复核申请。当事人逾期提交复核申请的,不予受理,并书面通知申请人。复核申请应当载明复核请求及其理由和主要证据。同一事故的复核以一次为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