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积极应诉,不应诉法院会缺席审判,这对被告更不利。
(二)若有保险,先让承保交强险、商业三者险的保险公司在责任限额内赔偿,不足部分再由侵权人承担。
(三)确实无钱赔偿,与原告协商达成分期赔偿协议,请求宽限时间并按约定逐步偿还。
(四)若协商不成,法院判决后仍不能赔偿,原告可能申请强制执行,法院会查询名下财产进行查扣、冻结、划拨。若确实无可执行财产,法院可能裁定终结本次执行程序,待有能力执行时再恢复执行。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一十三条规定,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属于该机动车一方责任的,先由承保机动车强制保险的保险人在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部分,由承保机动车商业保险的保险人按照保险合同的约定予以赔偿;仍然不足或者没有投保机动车商业保险的,由侵权人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