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以牟利或传播为目的走私淫秽书刊等物品,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没收财产;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
可保留相关证据,配合司法机关的调查和处理,以维护法律秩序。
(二)走私淫秽物品数量较少且无牟利、传播目的,虽不构成走私淫秽物品罪,但可能面临海关行政处罚,如没收走私物品及违法所得,可并处罚款。
此时应积极配合海关执法,按时履行处罚决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五十二条第一款规定,以牟利或者传播为目的,走私淫秽的影片、录像带、录音带、图片、书刊或者其他淫秽物品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