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若双方能在离婚、财产分割、子女抚养等方面达成一致,可签订离婚协议,一起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二)若无法达成协议,丈夫可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但要注意仅妻子久病不愈,法院通常不会直接认定感情破裂判决离婚,需证明存在其他导致感情破裂的情形。
(三)分割财产时要考虑妻子实际情况给予适当照顾,若妻子生活困难,丈夫可能需给予一定帮助。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规定,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