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对于男方而言,若想要求女方返还彩礼,需先确认是否符合以下三种情形: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办理结婚登记但确未共同生活;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后两种情形要以离婚为条件。若符合,可收集相关证据,如彩礼给付凭证、生活困难证明等,向法院起诉。
(二)对于女方而言,若男方起诉要求返还彩礼,可从双方已共同生活多年、共同生活期间的支出等方面进行抗辩,证明不符合返还彩礼的条件。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五条规定,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适用前款第二项、第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