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收集判定职务侵占罪的证据,应从多个方面进行。在主体方面,证明嫌疑人是公司、企业或其他单位人员,可搜集劳动合同、工作证、工资发放记录等材料。
(二)行为证据上,需证明嫌疑人利用职务便利非法占有本单位财物,收集财物出入库记录、财务账目、业务合同,体现其对财物的管理、经手权限和侵占行为。
(三)关于数额证据,凭借发票、评估报告等确定被侵占财物的价值。
(四)证人证言也不可或缺,可采集同事、客户等知晓案件情况者的证言。
收集证据时务必合法合规,必要时向警方寻求协助。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五十条规定,可以用于证明案件事实的材料,都是证据。证据包括:
(一)物证;
(二)书证;
(三)证人证言;
(四)被害人陈述;
(五)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供述和辩解;
(六)鉴定意见;
(七)勘验、检查、辨认、侦查实验等笔录;
(八)视听资料、电子数据。证据必须经过查证属实,才能作为定案的根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