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当放弃抚养权无效产生纠纷时,先与对方心平气和地沟通,就抚养权归属、抚养费支付金额及方式、探视时间和方式等问题进行协商,达成一致后签订书面协议,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
(二)若协商不成功,可向有管辖权的法院提起诉讼。在诉讼过程中,准备好能证明自己抚养能力和条件的材料,以及对方不适合抚养子女的证据,如虐待、遗弃、严重疾病等方面的证据。
(三)法院判决后,双方都要严格按照判决内容履行抚养义务,不得擅自违反。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规定,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