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对于两周岁以下子女,若想争取抚养权,需证明母方存在不宜抚养的情形,如患有严重疾病、有虐待孩子等行为。
(二)对于两周岁以上未成年子女,按以下方式争取抚养权:
1.准备稳定收入证明,如工资流水、纳税证明等,证明有经济能力抚养孩子。
2.提供居住环境证明,如房产证、房屋租赁合同等,证明居住环境良好。
3.收集孩子生活学习现状证据,像学校老师的证言、孩子的照片视频等,证明一直由自己照顾陪伴。
4.提供自身教育背景、品德等方面的优势证据,如学历证书、荣誉证书等。
5.收集对方不利于抚养孩子的证据,如对方的行政处罚记录、医院诊断证明其有暴力倾向等。
(三)对于八周岁以上孩子,可让孩子以书面或其他合适方式表达想跟随自己生活的想法。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第三款规定,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