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申请法院调查被执行人财产状况,一旦发现新的可供执行财产,便恢复执行程序。
(二)当被执行人有能力执行却拒不执行且情节严重时,要求法院以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三)若被执行人是公司且无财产可供执行,申请对其进行破产清算,确定是否存在股东出资不实、抽逃出资等情形,若存在,要求股东担责。
(四)向法院申请将被执行人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对其进行信用惩戒,限制高消费及有关消费。
(五)持续关注被执行人动态,发现其有财产时及时向法院报告。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二条规定,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人民法院有权向有关单位查询被执行人的存款、债券、股票、基金份额等财产情况。人民法院有权根据不同情形扣押、冻结、划拨、变价被执行人的财产。人民法院查询、扣押、冻结、划拨、变价的财产不得超出被执行人应当履行义务的范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