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若离婚协议或法院判决明确房产归属一方,该方有权自主处置房产,另一方应配合办理过户等相关手续。
(二)若离婚时未对房产进行处理,双方可先协商处置方式,如一方获得房屋并补偿另一方,或者出售房屋后分割房款。
(三)若协商不成,可向法院起诉,法院会根据实际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进行判决。
(四)若双方都想要房屋所有权,可通过竞价取得;一方要而另一方不要的,由评估机构评估后,取得房屋的一方补偿另一方;双方都不想要的,可申请拍卖、变卖房屋,分割所得价款。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规定,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