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论:
汽车与电瓶车责任各半时,先由汽车交强险赔偿电瓶车损失,不足部分双方各担50%;电瓶车对汽车损失承担50%责任;若汽车有商业三者险,超出交强险部分按合同赔偿,不足由汽车方自担50%,双方可协商,协商不成受损方可起诉。
法律解析:
依据相关法律规定,交强险是为保障交通事故中受害人能获得及时赔偿而设立的强制保险。所以在汽车与电瓶车责任各半的事故里,先由汽车的交强险在责任限额内对电瓶车一方的人身伤亡和财产损失进行赔偿。当交强险赔偿后还有不足部分,就按照双方各50%的责任比例分担。对于汽车一方的损失,电瓶车同样要承担50%的赔偿责任。若汽车有商业三者险,超出交强险赔偿范围的,由商业三者险按合同约定赔偿,仍有不足则汽车方自行承担一半。若双方就赔偿事宜无法协商一致,受损方有权通过向法院起诉来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如果您在类似交通事故赔偿方面有任何疑问,欢迎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以获得更准确的法律建议和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