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论:
遗产公证后反悔分情况处理,未发生继承时立遗嘱人可撤销或变更;继承发生后,放弃继承声明反悔需在遗产处理前提出,由法院决定是否承认;对遗产分割协议内容反悔起诉需证明订立时有欺诈、胁迫等情形。
法律解析:
依据法律,遗嘱人有权撤回、变更自己所立遗嘱,所以在被继承人还在世,继承尚未发生时,立遗嘱人能到公证处撤销或变更原公证遗嘱,此时公证遗嘱不再具有优先效力。而在继承发生后,若继承人要反悔放弃继承声明,需在遗产处理前向法院提出,由法院根据具体理由决定是否承认。若对遗产分割协议内容反悔并起诉,需证明订立协议时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否则法院会驳回诉求。若您在遗产公证反悔相关事宜上有疑问,欢迎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以获得更准确和详细的法律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