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收集基础事实证据,关注当事人间关系如亲属或关联企业等密切关系,以及交易是否符合常理,若有异常则可能存在虚假诉讼。
(二)审查证据的真实性、合法性和关联性,留意证据是否存在伪造、篡改等情况,像虚假合同签字、事后补造书证等。
(三)调查当事人陈述,若其陈述前后矛盾、不合逻辑,可当作证明线索。
(四)从资金流向判断,若没有真实资金往来或者资金流转异常,可能涉及虚假诉讼。
(五)若发现证人与当事人恶意串通作伪证,可佐证虚假诉讼。收集到证据后向法院提出,由法院审查判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五条规定,当事人之间恶意串通,企图通过诉讼、调解等方式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人民法院应当驳回其请求,并根据情节轻重予以罚款、拘留;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