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证明自身抚养优势,收集稳定收入证明、居住环境证明等,来证明有经济实力和良好环境抚养孩子,若自身教育背景、生活习惯利于孩子成长也可一并证明。
(二)若孩子已满八周岁,引导孩子表达想跟随自己生活的真实意愿,因为法院在判决时会重视孩子的想法。
(三)收集对方存在不良嗜好、严重疾病等不利于孩子成长情况的证据,并向法院说明。
(四)在日常生活中多陪伴孩子,增加与孩子的相处时间,让法院看到与孩子的亲密关系。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规定,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