做了伤情鉴定并不意味着就一定立案了。以下为你详细分析:
伤情鉴定与立案的关系
伤情鉴定是司法机关在处理涉及人身伤害案件时,为了确定被害人的损伤程度而进行的一项专业鉴定活动。立案则是指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对报案、控告、举报和自首等材料进行审查后,认为有犯罪事实需要追究刑事责任时,决定将其作为刑事案件进行侦查或者审判的一种诉讼活动。
做了伤情鉴定却未立案的情况
鉴定结果未达立案标准 :在故意伤害案件中,一般需要达到轻伤及以上程度,才会作为刑事案件立案。如果伤情鉴定结果显示只是轻微伤,通常不会作为刑事案件立案,但可能会作为治安案件进行处理。例如,两人因琐事发生肢体冲突,一方被打后做了伤情鉴定,结果为轻微伤,这种情况下公安机关可能会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对打人者进行处罚,而不会以故意伤害罪立案侦查。
证据不足 :即便伤情鉴定达到了立案标准,但如果其他证据不足以证明存在犯罪事实,也可能不会立案。比如,虽然被害人有轻伤的伤情鉴定,但没有足够证据证明伤害行为是由某个具体的人实施的,或者无法排除其他合理怀疑,司法机关可能不会轻易立案。
做了伤情鉴定后立案的情况
当伤情鉴定结果达到相应的刑事立案标准,并且有其他证据能够证明存在犯罪事实需要追究刑事责任时,司法机关会予以立案。例如,甲被乙打伤,经伤情鉴定为轻伤二级,同时有现场证人证言、监控视频等证据能够证明乙的伤害行为,公安机关就会以故意伤害罪立案侦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