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对于暂时无力偿还债务的情况,债权人可与债务人友好协商,签订分期还款协议,在协议里明确还款的具体时间和金额等细节,以此保障债权能逐步实现。同时,若双方协商不成,可通过人民法院裁决,由债务人分期偿还。
(二)对于永久无力偿还债务的情况,债权人应及时向法院起诉,待获得生效判决后,申请强制执行债务人的财产,例如查询、冻结、划拨其银行存款,查封、扣押、拍卖其名下房产、车辆等。若发现债务人恶意转移财产逃避债务,债权人可行使撤销权追回财产偿债。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三十八条规定,债务人以放弃其债权、放弃债权担保、无偿转让财产等方式无偿处分财产权益,或者恶意延长其到期债权的履行期限,影响债权人的债权实现的,债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债务人的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