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确定污染环境行为是否违反国家规定,若只是正常合法的排放等行为则不构成此罪。
(二)判断污染环境的严重程度,对于普通严重污染环境的,量刑为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可并处或单处罚金。
(三)查看是否存在加重情节,如致使多人重伤等、排放危险废物一百吨以上或其他情节特别严重情形,有这些情况量刑为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四)确认是否在重点保护区域排放等且情节特别严重,若存在这种情况,量刑为七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三十八条规定,违反国家规定,排放、倾倒或者处置有放射性的废物、含传染病病原体的废物、有毒物质或者其他有害物质,严重污染环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有在饮用水水源保护区、自然保护地核心保护区等依法确定的重点保护区域排放、倾倒、处置有放射性的废物、含传染病病原体的废物、有毒物质,情节特别严重等情形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