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论:
项目经理签字的责任承担因签字名义和情况而异,以公司名义签字通常公司担责,但特定情形下项目经理担责;无权代理签字合同效力待定,公司不追认时项目经理可能担责;以个人名义签字需按合同约定担责。
法律解析:
依据民法典,项目经理以公司名义签字属职务行为,一般合同责任由公司承担。不过,若项目经理在签约时有故意或重大过失,像与对方恶意串通、严重疏忽审查合同条款致公司受损,就需对公司承担赔偿责任。若项目经理无权代理却以公司名义签字,合同效力待定,公司不追认时,项目经理可能要向相对人承担履行或赔偿责任。而以个人名义签字,就需严格按合同约定承担全部责任,不履行或不当履行要承担违约责任。在实际商业活动中,签字行为看似简单,实则责任重大。如果遇到关于签字责任承担的问题,建议及时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以保障自身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