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确定事故责任,以交警出具的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为依据划分责任比例,若己方有责任,需对对方合理损失进行赔偿。
(二)明确赔偿范围,涵盖人身伤亡和财产损失,人身伤亡赔偿包含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等,财产损失主要指车辆维修费用等。
(三)若车辆投保相关保险,先由保险公司在保险责任限额内赔偿,超出限额部分,再按责任比例承担。
(四)若对赔偿金额、范围有争议,先与对方协商,协商不成对方起诉时,要积极应诉,由法院判定赔偿数额。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一十三条规定,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属于该机动车一方责任的,先由承保机动车强制保险的保险人在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部分,由承保机动车商业保险的保险人按照保险合同的约定予以赔偿;仍然不足或者没有投保机动车商业保险的,由侵权人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