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论:
夫妻离婚分割有贷款的房子,一方婚前贷款买房且产权登记在自己名下,房产一般归产权登记方,共同还贷及增值部分需补偿另一方;婚后共同贷款买房,房产属共同财产,可协商分割,协商不成法院判决一方所有并补偿另一方。
法律解析:
依据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相关规定,对于一方婚前贷款买房且产权登记在自己名下的情况,由于购房行为发生在婚前,房产本质上是其个人财产,但婚后双方共同还贷,共同还贷部分及对应增值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所以产权归登记方,同时要对另一方补偿。而婚后共同贷款买房,不管登记在谁名下,都视为夫妻共同投入资金购房,属于共同财产。离婚分割时先协商,协商不成法院基于公平原则,考虑房屋购买及还贷等情况判决。若您在离婚房产分割方面有疑问,可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以获得精准的法律建议和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