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论:
起诉后一方不到场,原告不到场一般按撤诉处理,有正当事由可申请延期审理;被告不到场,依法送达文书后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法院可缺席判决,但身份关系案件一般不会轻易缺席判决。
法律解析:
根据民事诉讼相关规定,原告是启动诉讼程序的一方,若其不到场,意味着主动放弃了本次诉讼,所以按撤诉处理,诉讼程序不再继续。但如果是遇到不可抗拒等正当事由无法到场,法律给予了申请延期审理的救济途径。对于被告,法院依法送达传票等诉讼文书后,其有义务按时参加庭审。若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法院为保证诉讼效率和公正,可进行缺席判决。不过,像离婚诉讼这类涉及身份关系的案件,由于关系到当事人的人身权益和家庭关系,案件事实需要原被告双方充分陈述和辩论才能查清,所以法院一般不会轻易缺席判决,会采取再次传票传唤甚至拘传等措施促使被告到场。如果大家在诉讼过程中遇到一方不到场等类似法律问题,可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以维护自身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