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若被刑事拘留,在普通情况下,家属要关注拘留14日内公安机关和检察院的动态,可适当准备聘请律师了解案件进展。
(二)若涉及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家属要做好较长时间应对准备,在37日内积极配合司法机关工作,同时也可咨询律师保障当事人合法权益。
(三)若最终认定不构成犯罪,当事人可要求立即释放并要求恢复名誉等;若构成犯罪,要配合后续司法程序。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九十一条规定,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在特殊情况下,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一日至四日。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至三十日。人民检察院应当自接到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书后的七日以内,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决定。人民检察院不批准逮捕的,公安机关应当在接到通知后立即释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