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签收法院送达文书,仔细阅读起诉状副本、传票等,明确原告的诉求与事实理由。
(二)积极收集有利证据,涵盖夫妻感情状态、财产状况、子女抚养条件等方面。涉及财产分割争议,准备好财产权属证明;争夺子女抚养权,准备自身抚养优势证明。
(三)根据实际情况决定是否同意离婚。同意的话,与对方协商财产分割、子女抚养等问题以达成协议;不同意则在答辩状中说明夫妻感情未破裂的理由。
(四)按传票上的要求,准时参加庭审,在庭审里合理表达个人观点和诉求。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八条人民法院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五日内将起诉状副本发送被告,被告应当在收到之日起十五日内提出答辩状。答辩状应当记明被告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住所、联系方式;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联系方式。人民法院应当在收到答辩状之日起五日内将答辩状副本发送原告。被告不提出答辩状的,不影响人民法院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