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当小三与有配偶者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时,被侵权方可以收集他们共同生活的相关证据,比如周围邻居的证人证言、共同居住的房屋租赁信息等,然后向法院提起刑事自诉,追究其重婚罪的责任。
(二)若配偶将夫妻共同财产赠与小三,另一方要先收集能证明赠与事实的证据,像转账记录、赠与合同等,以及证明该财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的证据,如结婚证、财产购买凭证等,之后以侵犯夫妻共同财产为由起诉要求小三返还财产。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一般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未经另一方同意,擅自将共同财产赠与他人的行为,侵犯了另一方对共同财产的权利,另一方有权要求返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