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明确法定可变更抚养权情形。当男方拿到抚养权后,若其因患严重疾病或伤残无力继续抚养,或不尽抚养义务、虐待子女,对子女身心健康不利,或者已满八周岁子女愿随女方生活且女方有抚养能力,以及有其他正当理由时,女方可要求变更。
(二)积极收集证据。女方要收集能证明上述法定情形存在的材料,如男方的病历、伤残证明、子女表达意愿的材料等,来支持自己变更抚养权的诉求。
(三)向法院提起诉讼。女方准备好相关证据后,向法院起诉,法院会依据有利于子女身心健康、保障子女合法权益的原则,考虑双方抚养能力和条件等情况进行判决。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五十六条,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父母一方要求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一)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严重疾病或者因伤残无力继续抚养子女;
(二)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不尽抚养义务或有虐待子女行为,或者其与子女共同生活对子女身心健康确有不利影响;
(三)已满八周岁的子女,愿随另一方生活,该方又有抚养能力;
(四)有其他正当理由需要变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