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查看骑车人状况,若受伤立即拨打急救电话送医救治。
(二)及时报警,让交警到现场勘查确定事故责任。
(三)若骑车人仅受轻微伤且双方对责任认定无异议,拍照留存现场证据后,将车辆移至不妨碍交通处协商赔偿。
(四)造成路撞筒损坏的,联系相关管理部门确定赔偿责任和金额。骑车人负全部责任的,承担维修或更换费用。
(五)骑车人购买相关保险的,向保险公司报案申请理赔。
(六)处理过程中保留好相关证据,如事故现场照片、医疗费用票据等用于后续维权。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一十三条规定,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属于该机动车一方责任的,先由承保机动车强制保险的保险人在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部分,由承保机动车商业保险的保险人按照保险合同的约定予以赔偿;仍然不足或者没有投保机动车商业保险的,由侵权人赔偿。此条虽针对机动车,但处理原则可类推适用电瓶车事故,强调责任承担及保险理赔顺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