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当事故对方负主要责任时,在人身损害赔偿上,受害者可要求对方支付治疗和康复的合理费用,如医疗费、护理费等,还有因误工减少的收入。若造成残疾,可要求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可要求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二)在财产损失赔偿方面,可要求对方赔偿车辆维修费用、物品损失等直接财产损失。若车辆无法修复,可要求赔偿车辆重置费用。经营性车辆可要求赔偿合理停运损失,非经营性车辆可要求赔偿通常替代性交通工具的合理费用。
(三)赔偿比例通常在70%-90%,具体根据事故实际情况确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规定,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